星期五, 1月 26, 2007

百乐民政炮轰县议会 促重新检讨灯光招牌税收

(直凉24日讯)民政党百乐区部炮轰百乐县议会在征收灯光招牌税时,抱着两种制度而感到不满,也促请县议会重新检讨有关招牌税收。
民政党百乐区部是昨晚召开会议时,一致通过上述提案,并促请县议会认真看待灯光招牌税的事项,因为县议会对新旧商家的灯光招牌税抱着两种制度是不智之举,而且也对商家们有欠公平。 -->-->公平对待新旧商家 区部主席陈亚民说,百乐县议会此举犹如开倒车,而且也无法让所有的商家们信服,所采取的两种灯光招牌税更是让商家们感到不解。 他表示,县议会应该重新检讨这项政策,并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新旧的商家,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问题。目前灯光招牌税只是给予新申请的商家优惠,而且原有的商家则照样缴还旧税收。 “我们区部的党员及执委也是缴纳招牌税者,但对县议会所采取的制度感到不满。”他今日在众理事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联合发表声明。 他指出,百乐县议会是新成立的地方政府,无论在任何的税收或发展工作方面,都应该从简做起,但为何县议会所采取的税收法令却比任何的大都会来得高。 他说,这样的条例及法令根本不适合一个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而且还会让投资商因此却步,因为本区的税收是全彭之冠。民政党百乐区部主席将致函县议会,以要求县议会给予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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