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17, 2008

縣會批向旺花園建燕屋質疑標準.居民抗議

新建的燕屋與民宅只有10多呎的距離。
向旺花園居民舉手抗議,反對燕屋立在向旺花園前。

(直涼16日訊)直涼向旺花園居民抗議向旺花園內出現養燕屋,並質疑百樂縣議會看待養燕業的標準!
昨午6時30分,數十名向旺花園居民齊出動,透過行動抗議該花園內出現燕屋,並吁百樂縣議會關注此事,並應視環境的情況才批准養燕執照。
据了解,百樂縣議會上個月起開始批准8張養燕執照,目前正在向旺花園前如火如荼動工的燕屋,也是其中一間獲得養燕執照業者。
引發衛生問題
可是,對于這种情況,居民們顯得憤怒,由于該間新建的燕屋只距離民宅只有區區10多呎的距離,對于可能引發的問題如衛生和雜音等,而直接受影響的民宅多達20余間。
据居民所透露,除了該間現在正赶工新建的燕屋,其他同排的店屋也陸續有一些店主似乎有意改建燕屋。
對于可能引發“連鎖”效應造成以后該排店屋,演變成“燕屋街”,該些居民也顯得要在事情未顯得惡化前就阻止第一間燕屋的建竣。
投訴信呈縣會
居民之一劉銘德指出,在這數日間,他陸續接到不少居民的投訴,同時,該些居民也對于這里將建燕屋的事情感到非常不滿,擔心引發衛生的問題。
他指出,針對此情況,他們將分別提呈投訴信件給予百樂縣議會以及執照小組的部門,讓該些部門可以清楚的知道居民的意願!
縣會指南引混淆張裕園問題難解決
張裕園內養燕的問題何時解決?
備受爭議的養燕地區張裕園一帶,由于非常接近民居,所以一直受到當地居民的抨擊,可是至今日,百樂縣議會至今都未宣佈該地區適不適合養燕。
雖然百樂縣議會已宣佈淡馬魯路一帶不可以養燕,可是,張裕園距離淡馬魯路只有一“巷”之遙,造成居民對此宣佈混淆。
黃奕龍在受訪時指出,張裕園目前仍未裁定是否可以合法養燕,雖然最新的指南已經出爐了,可是,由于指南有些混淆,所以對于張裕園養燕業的“未來”仍沒有一個肯定的答案。
黃奕龍:燕主須自律違法者吊銷執照
針對向旺花園居民的投訴,百樂縣議員黃奕龍指出,居民可以提呈投訴信給予百樂縣議會以及執照小組,然后再經過審核后才定奪。
他說,在新的準則中,燕主必須得控制好音響的音量,以及遵從準則內的播放時限。
他說,燕主只允許在每日的7時至中午12時,以及下午的5時至7時2個時段內播放養燕聲音,若被發現燕主在其余的的時間照播不誤,縣議會的執法組必定前往罰款。
他說,縱然縣議會依照準則發出了執照,可是也不代表燕主可以為所欲為,一旦發現燕主有著違法的行為,縣議會必定采取行動,而且不排除會吊銷執照的可能性。
擔心引發衛生問題*鄧健永(店主)
我其實就居住在向旺花園店屋上面,如果燕屋一旦林立,而燕主又沒有控制,肯定會為我們帶來困擾。
如今,我們本身也是經營茶室,最擔心的是,附近的燕屋會引發衛生的問題,造成我們的生意大受影響。
縣會無視居民困擾*溫照傑(居民)
我們在此之前,居民也曾與該燕主洽談過,可是燕主都因已有執照而不肯退讓。
如今,我們需要質疑的是,何以百樂縣議會會批准該些執照,該些店屋明明是屬于在花園區的範圍,難道縣議會根本不把可能引發的衛生和音響的問題放在眼里,也不關心居民的健康?
養燕也要看地點*康預
該些燕屋除了靠近民居,不遠處也有著一間中學,如果燕聲開得太大,可能會為學生帶來影響。
我們並不是反對養燕,可是養燕也需要看地點,而不是貿然就在花園區內養燕。
縣會決定太草率*林珠英
我的家內現在有4名小孩,如果養燕后,燕主不處理好衛生的問題,影響小孩的健康,誰來負責?
雖說店屋就可以養燕,可是百樂縣議會在發出執照時可曾有慎重的考慮過,有關可能會影響居民起居生活的問題,我認為縣議會的批准執照的決定作得太草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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