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8月 13, 2008

直涼華小草場風波陳亞民:不曾與校方爭地直涼領袖勿誤導居民

在過去期間,帝達提呈給縣議會的發展大藍圖。



(直涼12日訊)一直以來都在直涼華小草場的風波中,扮演負面角色的關鍵性人物,也就是帝達發展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員陳亞民,今日終于開腔。
他在會議上指出,該公司一直以來都被直涼領袖“誤導”,形成一种發展商與學校爭草場地的假象。
他說,其實該備受爭議的前政府旅舍(resthouse)地段和其他新市鎮的地段,是于1970年代期間,就在州經濟發展局批准后,由其中一間發展公司進行開發,可是由于80年代初的經濟困難,該公司放棄發展。
他指出,經過近20年歲月,該發展計劃才于1997年,由帝達有限公司在州政府授權下接管。
他說,在原則上來講,帝達發展公司不曾與校方爭地,他們只是在申請后,被州政府授權進行發展計劃,所以是校方要和發展商爭地。
“其實在80年代初至97年由帝達發展公司接管前,難道校方的董家協和當時的國陣和反對党州議員,都沒看到學校需要草場嗎?何以當時他們不要申請?”
他在會議上指出,無可否認的是,梁金福的確是在州議會內多次提起,可是,如果當時沒進行確實為校方進行申請,一切都是空談。
發展藍圖呈縣會時有關地段未受否決
“在2001發展大藍圖交給才成立的百樂縣議會時,何以當時的華裔縣議員不即場表態否決?如果當時縣議員堅決否決新市鎮發展藍圖后,現在也不會一直在此風波中糾纏。”
陳亞民說,帝達公司于2001年提呈大藍圖給縣議會時,有關地段沒受到任何否決,而且公司也于2003年至2005年2年期間,公開展示,可是在那兩年間,竟然也沒一個人出來反對該藍圖。
“試問如果該些華裔領袖真的要為華校爭取草場,那就應該在當時就進行否決?而不是在我們買主出錢了,土地施工了,合同打好了才來為難我們。”
針對外界有傳言他在最后時刻赶做合同給買主一事,他指出,大部分買主去年就付錢簽約,而有些合同的確是于今年6至7月才做好,可是該些買主其實早就訂購了,只是等施工后才簽合同。”
“有關大部分買主不肯出讓一事,試想一下,該些買主是于去年就已簽約,當時與現在的屋價相差40%,如果是想要以當時的價錢購買一樣的店屋是不能的事,所以買主才不肯妥協,而我們發展商當然要維護買主的權益。”
發展商建議徵用新村地
發展商大膽建議州政府征用新村地段,充作學校草場用途!
陳亞民在會上指出,他們的確曾于上月15日,在州行政議員何啟文主導的會議上,向直涼華小董家協作出此項建議,並希望對方接受。
他說,若該處居住的居民同意,他將與州政府進行協商,並對該些居民作出合理賠償,讓此事件完美解決。
他分析,目前,直涼華小董家協爭取的那段地是商業地,價格非常昂貴,而且非常靠近大馬路,不適合充作學校的草場。
此外,他指出,他建議校方應該申請現在天主教堂的地段,因為在州政府和天主教堂總部的會談后,仍有出讓的情況,而位于直涼華小新村地旁的地方也可供考慮。
他說,不久前,州經濟策劃局也與他視察位于直涼華小大禮堂旁的新村地,並發現該地段很多屋子都已空置,所以若可以合理賠償,相信更適合充作草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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