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月 14, 2008

直涼華小草場風波華社領袖轟陳亞民圖用歪理模糊視線

(直涼13日訊)“如果發展公司有為華教的良知,就應該自動把受到爭議的地讓給學校,而不是一直一口拒絕后,再發表‘偉論’,試問一個逾50英畝的發展計劃,要讓出其中一英畝會很難嗎?”
針對發展商陳亞民的言論,以百樂縣華團聯合會主席暨華小發展工委會主席鄧福樂為首的部分領袖,今日抨擊陳亞民才是企圖歪曲事實,意圖混淆視線的人。
鄧福樂在會談中指出,當初雖說陳亞民也是發展公司的總執行長,但也是縣議員,更是曾言之鑿鑿說要為華社出力的候選州議員,在他們規劃著新市鎮發展計劃時,難道真的沒有為華小想過深一層的嗎?
他指出,校方的確是在2001年就已向教育部申請該空地,而並非陳氏昨日在記者會中的“后知后覺”。
“關于籬笆的事項,我更認為是發展商嘗試用他的歪理模糊視線,既然先有籬笆在先,那么何以發展商還特地的走去規劃該地段?
“發展商說華小與他爭地,為難他,那發展商連校內的3呎地都要‘侵吞’,那不是貪得無厭是什么?”
出席會議者,尚有華社三人小組成員韋枝成、韋天頌、胡玉華、前州議員莫善鴻、董家協行動小組成員吳有平、家協主席巫沺興和董家協成員曾永發。
莫善鴻:曾呈校地申請陳亞民無意讓出草場
直涼前州議員莫善鴻譴責陳亞民,在昨日的記者會上說得冠冕堂皇,實則只是為他自己推卸責任。
他指出,陳亞民在記者會上指責他在任期間,沒有為華小申請草場,或發表過任何爭取校地的言論。
莫善鴻反擊指出,他在任期間,曾向淡馬魯縣議會為直涼華小提呈過一項校地的申請,由于當時直涼華校是一校和二校(立德華小前身),所以需要更大的空間。
同時,在場的華社領袖更質疑陳亞民由始自終都無意把草場讓給華小,指責陳氏在得知華小董家協把心聲傳達給州議會,很可能會把空地讓給華小后,赶工的把合同赶做出來。
莫氏指出,當時7月15日在州行政議員拿督何啟文安排下,董家協行動小組前往與發展商和州經濟發展局代表會面,在會議上,發展商的確出示了部分合同。
“可是,這些合同中,竟有達7張是在2008年7月12日才簽約的,試問是不是發展商在得知情況不利后,馬上把合同赶制出來?”
應學習先輩捐地*韋枝成(直涼華社行動小組成員)
過去數十年來,華社的先輩,如捐錢買地捐校的黃暖和張敦慈等,甚至另一個發展商謝發也因感覺教育的重要,特地購買2.5英畝地捐給立德華小。
如今一個擁有50英畝發展計劃的大公司,只需撥出1.1英畝地,就被當地華社記得他們一輩子的恩惠,難道還要和華社互咬得焦頭爛額不可?
發展商阻礙申請*巫沺興(直涼華小家協主席)
誰說校方沒有進行申請?校方早在2001年就進行申請,並提呈申請信件給教育部,可是痴等到2005年才得到回复。
在去年間我們的行動小組成立后,也積極的跑動,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在發展商的阻礙下,才一直碰壁。
質疑合同真偽性*吳有平(董家協三人行動小組)
老實說,我們質疑發展商合同的真偽性。
我們上個月要求發展商取出買主的合同時,他一直敷衍,到上個月15日才答應拿給我們看影印本,結果,我們發現該些合同大部份上都是在11日時才簽署,與會面的時間只差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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